昨天有篇关于Uber的新闻报道,其中Uber总裁卡兰尼克谈他的环保梦,强调Uber能减少路上车辆,做着改善人们生活品质、减少每座城市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大事。Uber在事业心可谓雄心壮志,但是一不小心,也会被员工关系闪了一下腰。
据媒体报道,上个月的月底,数以百计的Uber司机来到Uber纽约公司门口举行罢工,并高举标语“Uber就是车轮上的沃尔玛(沃尔玛一直以工资低工作保障不佳闻名——笔者注)”。不止是纽约,在旧金山、圣地亚哥等地,都爆发了类似的罢工或者抗议活动。
向来Uber都是逼得出租车司机没有生意而组织罢工。Uber公司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乘客可以通过软件找到需要的车辆。Uber公司降低了乘客与司机之间的交易成本(主要是搜寻成本,这个成本将阻碍买家和卖家分别找到对方)。Uber还避免了出租车司机的车脏、叫车慢、服务态度差等种种问题,因此在Uber的攻势下,出租车司机的生意越来越难,以至于法国的出租车司机举行全国罢工要求关闭Uber服务,匈牙利的出租车司机同样集体罢工要求关闭Uber服务。Uber也一直对自己公司的员工关系很自信。仅仅是在去年12月,Uber还曾发布一个调查,调查显示81%的Uber司机对整体的工作经历表示满意。如今,自家的司机也搞起罢工,不知Uber内心是何滋味?
据报道,罢工的直接原因是司机收入的下降。有个司机解释说,一开始,Uber向乘客收取的费用是1公里3美元,Uber抽取10%。后来Uber将价格下调为1公里2.55美元,同时抽取的比例上升为20%,现在抽取的比例又上升到25%,而价格又下降了15%。而司机收入的损失情况,也有司机举例说,之前从纽约的市中心到拉瓜尔迪亚机场,Uber司机可以收取43.67美元,现在的收入只有37.12美元。在底特律,Uber司机赚到的钱已经不足以支付汽油的钱及汽车的折旧费。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一个司机抱怨说,我都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还要再开车,现在的情况好像我就是免费给人服务。
Uber表示,价格的下降会导致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在有限的时间里Uber司机能拉到更多的乘客。去年十月,卡兰尼克就指出,超过一半的司机,每周只工作9小时,有些甚至少于9个小时。另一方面,Uber也要面对Lyft的竞争压力,Lyft从事的业务和Uber差不多,Lyft也宣布降价,理由是为了和Uber保持竞争力。《Huffington post》的一篇文章也支持Uber,文章说一切都是市场决定,Uber司机如果觉得赚不到钱,工作不开心,可以找别的工作。
只是Uber司机对公司的说法并不买账,一位司机就说,“如果费用下降,为了赚到与过去一样的钱我们不得不从事两倍的工作量,我们不能理解就这样我们还能赚到更多的钱。”并且,Uber这一举措将会造成司机的疲劳驾驶问题。一个纽约司机就说,他必须一天工作16个小时才能养活家庭,上个星期他每天工作19个小时,然后在机场睡着了。有鉴于此,现在Uber公司已经要求,如果司机开车超过12个小时,他的app会被自动关闭。如果在自动关闭后司机仍然去启动,那么他们会永久性地从司机那里移除平台。
更多的司机则要求他们在公司的定价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匹茨堡的一个Uber司机就说,“在任何地方的工人都希望有集体谈判的权利,不管你是在工厂,在医院还是作为Uber司机。”
Uber当然拒绝这样的要求。Uber将司机认定为独立合同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按照美国的《劳动关系法》,独立合同人没有工会权利。
但是Uber的说法也面临一些压力。首先是地方立法的压力。去年12月份,西雅图的城市委员会(city council)就通过立法,赋予这类司机工会权利。根据这个地方立法,Uber需要交出在西雅图执业的Uber司机的名单,一个非盈利机构(比如工会)将使用这个名单联系Uber司机,希望获得他们之中多数人的支持使其成为Uber司机的代表。Uber和Lyft公司均激烈反对该地方立法。西雅图在员工保护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比如以渐进的方式将最低工资提高到15美元,要求雇主向雇员提供带薪休假。城市委员会委员Mike O’Brien,也是本次司机议案的发起人,表示这是为了工人的正义而采取的下一步行动。
其次,Uber司机要求雇员的身份并已经向法院起诉。他们认为Uber 错误地将他们归类为独立合同人而不是雇员,要求法院认定与Uber有劳动关系,并要求获得相应的雇员权利。在诉讼中,Uber公司再次提出自己不是运输公司,不向消费者提供承运服务。Uber并不认为司机是自己的雇员,Uber公司是一个科技公司。在工作细节方面,Uber公司只对雇员进行最低限度的控制,司机可以驾驶自己的汽车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综上,Uber公司认为,司机不属于雇员。
但是Edward Chen主审法官认为,Uber公司不是科技公司,而是一个运输公司。法官认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Yellow Cab(美国一家老牌出租车公司——笔者注)也用无线电来调度出租车,能说Yellow Cab是科技公司吗?我们不能仅仅看公司如何制造和分配产品,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公司实际做了什么,那么Uber公司就是在出售乘车服务。Uber公司的利润也不取决于软件被多少人使用,而是来自乘车的里程数,而每个里程数的价格是由Uber公司公司来定而不是Uber司机来定。Edward Chen法官用了大量的篇幅讨论Uber公司如何对司机施加控制。她甚至引用了福柯的话来评价这种控制:Uber的乘客被要求给Uber司机的打分,因此Uber司机的每一次承运都会受到顾客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为了Uber公司的利益,因为Uber公司将使用评分的排名来决定哪些司机会被开车),并且Uber公司的申请者数据也基本能被持续地用于监督司机某些方面的行为。这种程度的监督,司机可能在任何时间被观察到,可以说Uber公司对于司机的方式与方法的的控制是非常惊人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官援引了福柯关于权力的观点。“有意识的和永久的可见状态”保证了权力的自动运行。
案件预计将在六月份审结。Uber的压力在于,即使司机在基层法院败诉,他们仍然会一直上诉,而加州最高法院比较亲民主党,比较注重劳工保护。他们就曾经判决Fedex的司机属于公司雇员,尽管其他州的法院并不认为Fedex的司机属于公司雇员。(参见本公众号《FEDEX司机属于公司员工吗?》)
大选之年,Uber也有压力。民主党的总统竞选人伯尼桑德斯猛烈批评Uber,认为Uber的经营没有受到监管(unregulated)。另一名民主党总统竞选人希拉里相对温和,在表扬了Uber创造了就业并且释放了创新的同时,也批评Uber的某些做法为员工保护提出了难题。当然,Uber也有共和党人力挺。共和党的总统竞选人杰布布什批评了希拉里的说法,展示对于共享经济的友好与支持。另一位共和党总统竞选人RandPaul也在推特上批评希拉里严格审查共享经历中的劳动力政策,他认为,像Uber, Airbnb和Lyft都刺激经济和工作走向更低的价格,这有什么不好?
或许Lyft的做法可以供Uber参考。也是在上个月,Lyft公司与司机的诉讼正式调解结案。虽然Lyft仍然不承认司机的劳动者身份,但是同意向司机提供更多的劳动福利,包括一千两百万的补偿,此外,如果Lyft司机就报酬问题进行仲裁,Lyft也支付相应的费用,只是Lyft禁止司机进行集体仲裁。Lyft方面认为,这一方案能保留司机的灵活性,司机能控制何时何地以及服务多少时间,而消费者也能继续享受安全和实惠的服务。当然,Uber也会担心,因为自己的规模比Lyft大,即使调解,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