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此前在美国劳动法观察竞选系列文章介绍过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的劳工政策。
“Feel the bern! 本周,民主党候选人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在竞选活动中提出,如果他顺利当选,将推动联邦税法改革,将现有最高39.6%(约450,000美元收入)的所得税税率提高至100%,即实施最高工资制度。”
首先,祝各位愚人节快乐,尽管桑德斯并不避讳自己的左翼社会主义者标签,但这条消息显然是个节日玩笑。
然而,桑德斯曾经对最高工资制度的推崇本身并非玩笑。在上世纪70年代,伯尼·桑德斯被多次报道支持推动最高税率100%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即所谓的最高工资立法。这类法律旨在通过调整所得税法最高档税率,对收入超过限定数额的部分征收100%的所得税,最终设定形成收入上限,即事实上的最高工资。
据彭博商业周刊的报道,1974年,一篇名为《财富中心化导致经济问题》(Concentrated Wealth Is Causing Economic Illness)的文章指出,桑德斯认为,“聚集超过个人家庭一辈子能花费的财富应该非法化”,“当收入超过一定额度(一百万美金一年)时对超过部分征收100%的所得税,将会使货币回流以供给公共需求”。同时,1974年在接受Burlington Free Press 采访时,作为参议员竞选人的桑德斯同样表示,“任何人的收入都不应该超过100万美元”。
实际上,不只是在70年代,即便是到了1992年,桑德斯仍然没有抛弃最高工资这一看似疯狂的想法。
1992年,桑德斯认为,财富在近几十年逐渐向%1的人群聚集成为了美国大众愤怒的根源,对富人征收更高的所得税是解决收入不均的有效方法。历史上,1942年罗斯福总统同样在战时提议国会制定最高工资立法(税后收入限额为当时的25,000美元),以充实国力。虽然罗斯福总统最高工资的提议因为太过激进没被国会采纳,但实际上到了战争结束时,国会已经创纪录的设置了最高93%的税率(收入超过1943年的200,000美元时)。桑德斯认为,这个想法实际上并非不可思议,从1894年到1917年,联邦所得税税率最高档曾经从2%增至88%。最低工资在当年同样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而如今已经成为日常政策的组成部分。所以,为什么不考虑设置最高工资呢?
回到2016年,如今作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伯尼·桑德斯虽然不再提议最高工资这样激进的政策,但在收入均等这个议题上,桑德斯并没有妥协。
与不少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如我们此前介绍的泰德·克鲁兹)提出的统一所得税率改革方向相反,向富人尤其是超级富豪们加税一直是桑德斯税收改革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去年5月,在接受CNBC采访时,当被问及如果最高税率设置在90%会不会过高过头时,桑德斯认为不会,并且补充到,“要说离谱的话,我认为%1的人拥有的和90%的人拥有的一样多才叫离谱。”
在去年11月的Des Moines 辩论中,桑德斯表示自己的阵营还未就税收改革计划中设置具体的税率,但肯定不会有艾森豪威尔执政时期的90%那么高。
“与艾森豪威尔相比,我并没有那么的社会主义”,桑德斯表示。
关于最高工资的问题,可以参考研究:
Ramsay, M. (2005). A modest proposal: the case for a maximumwage. Contemporary Politics, 11(4), 201-216.
祝大家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