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最低工资执行难问题

虽然美国的联邦最低工资至今维持不变,但是西雅图等城市纷纷提高了最低工资。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基准和法律执行之间关系的讨论。根据美国劳工部2014年的统计,大概有170万劳动者(其中三分之二是女性)没有得到足额的最低工资。在加州,2012年的一份报告估计,雇员没有被足额支付的最低工资差额累计高达300万美元。《纽约时报》曾经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小企业主,他们坦诚,如果其他企业在支付最低工资方面存在欺诈,而他们仍然按照法律支付最低工资,他们也很难继续保持下去,也就是说,一旦有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出于成本的考虑效仿。如今,最低工资上涨后,企业执行高标准最低工资的意愿更低,执行的问题也将更加严峻。

根据报道,在执行方面,美国现在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执法人员不够。因为最低工资存在着联邦和地方立法,在执行联邦最低工资的地方,由联邦政府的劳动部来处理。但是,现在只有1000名调查员负责730万家企业的1亿3千五百万的劳动者。而地方上的调查员同样捉襟见肘,比如纽约州,目前一共只有98名调查员,而1976年,曾经有130名调查员在工作。从1976年开始就在纽约州劳动执法部分工作的Gerry Reiss表示,这个机构已经是一个做不了什么事情。

要说人数不够,这也和前些年的经济危机有关,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实行了紧缩的政策,因此一些劳动部门的执法人员就被大量裁减。因此,现在的一个应对方案是增加调查员的人手。伯克利大学就建议旧金山在提高最低工资后,起码增加25名调查员来调查最低工资的落实问题。加州的州劳动部门也增加了人手,并且考虑到很多员工出于保住工作岗位而不愿意检举违法企业,调查员可以主动检查那些曾经违法劳动法的企业。而纽约州的办法则是增加人手,在法庭上代理那些起诉违法企业的员工,帮助他们维权。

第二个问题是法律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比较轻,企业的违法成本比较低。按照现行的《公平劳动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简称FLSA),如果企业支付的工资没有到达最低工资,劳动部将要求企业支付(实际支付金额与最低工资之间的)差额,此外,企业还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就等于差额部分。比如,如果一个雇主承诺给雇员的报酬是10美元/小时,但是雇主实际只支付了5美元/小时,此时,劳动部只能要求雇主支付(7.25-5)*2=4.5美元/小时,而不是(10-5)*2=10美元/小时。此外,如果企业不是故意使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并且又是初犯,那么企业可以免于罚款。即使是重复性地违反法律,即使是沃尔玛这样的大型公司,对企业的罚款最多也就是1100美元。当然,对于恶意违反的企业,法律还可以要求刑事处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处罚非常少。

有鉴于此,参议员Murray等人向国会提出了一项新的提案,根据提案,首先,如果劳动部发现雇主未能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除了补全差额,还要求支付这个差额的两倍作为违约金,比过去增加了一倍,其次,对企业的罚款力度也大大加强,罚款的起点已经提高到2000美元,并且对多次故意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企业,最高可处以1万美元的罚款。一些地方立法也迈出了同样的脚步。比如在纽约州,对于反复违反最低工资的企业,罚款额最高可达2万美元。

当然,为了加强执法,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处理。比如,州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的反雇主报复的立法,雇员力量本身就很弱小,能站出来反对或者检举雇主实属不易,如果没有反报复立法,检举雇主违反法律的雇员能被轻易解除,那么很难再有雇员站出来反对雇主。

柯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