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ner v. Scalia

上次我们谈到第二巡回法院并未承认法律禁止基于性取向的就业歧视,但是这两天第七巡回法院在Kimberly Hively v. Ivy Tech Community College一案中就承认,男同性恋雇员可以基于性取向起诉雇主有歧视行为。

这个案子的另一个看点就是Posner在协同意见书里批了一下宪法原旨主义者,鉴于Scalia生前一直扛着原旨主义的大旗,因此这个协同意见书也被不少报道冠以“Posner v. Scalia”的标题。

案件的背景是,1964年制定的民权法案第七条(Title VII)规定了不能基于sex、race等原因歧视雇员,这个sex是否包含性取向?波斯纳写道:

“可以确定的是,Title VII中的“sex”并不直接涉及同性恋。在它可以被理解为包含同性恋之前,很多年就过去了。一个顽固的原旨主义者(diehard originalist)会证明,只要法律条文没有改变,在1964年人们所相信的内容定义了这个法条的覆盖范围,除非将来国会修订或者代替了这个法律,法律的覆盖范围才会改变。

“sex”在1964年指的是性别,而不是性取向。可以理解的是,立法者和批准者不理解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将如何改变。他们不应该因为未能预见到这些而被指责。我们对Title VII的理解和他们不同,不是因为我们比他们聪明,而是我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

我更愿意看到今天我们公开承认,我们,法官而不是国会议员,正在给半个世纪之久的一个法条施加一个“性别歧视”的解释,而当时制定这个法律的国会(如果知道),将不会接受这个解释。”

 

Posner vs. Scalia: Title VII Ruling Lays Bare Judicial Rift on Reading the Law

柯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