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福耀集团美国设厂遭遇法律文化冲突

近些年来,我们经常看到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建厂的报道。比如前两年,中国的福耀玻璃集团就在美国的俄亥俄州投资建厂,并带动了当地工人的就业。然而,因为中国的劳动保护标准并不会被严格执行,中国籍的高管也不熟悉美国的法律和政治环境,使得企业容易和美国员工产生纠纷。今天的《纽约时报》报道了福耀美国工厂新近发生的劳动纠纷,该厂还因为违反《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被罚款10万美元。《纽约时报》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不同的文化可以解释这种冲突。

福耀美国工厂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工会。美国的工会组织已经式微,特别是在美国的南部,工会覆盖率低,但是在中西部,由于历史原因,依然存在比较强的工会组织。报道中提到的美国汽车工会(United Automobile Workers)就是一例,现在它正在动员福耀玻璃的员工成立工会,而福耀公司感到很不适应,毕竟在中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情况。美国法律虽然不强制企业成立工会,但是当员工筹建工会时,根据《劳动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 Act),公司不得阻扰和干涉工会的筹建,更不能报复主张建立工会的员工。

对于职业安全和健康,福耀工厂也没有充分重视。美国员工曾抱怨说,即使工作区域里的机器排放烟雾,车间也没有合适的排风设备。如该厂的人力资源经理Eric Vanetti所说,福耀强调高效的劳动生产率,但是美国员工习惯于多角度考虑问题。报道中提到了一个例子,当美国员工发现机器有问题并要求关掉机器时,中国籍经理却告诉雇员没有必要关掉,然后在机器仍在运转时就跳上传送带修理它。去年11月,福耀工厂还因为多种原因(比如当员工修理或者维护机器时,员工无法足够靠近电闸来关闭电源)被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罚款22万5千美元,经过调解后,罚款数额被降低到10万美元,福耀工厂同时承诺了补救措施。

美国向来重视反歧视法,除了《民权法案》第七条的基础性规定,还有大量的单独立法。《纽约时报》报道说,去年福耀工厂的一次内部重组,原来的美国籍副总经理David Burrows被解雇,David随后起诉福耀工厂,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歧视:工厂最近几个月增加了中国籍的管理人员,而自己被解雇的原因可能部分与此有关。福耀集团老总在接受采访时则解释,解雇David Burrows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好好工作还浪费公司的资金,并为福耀美国工厂的生产率没有国内工厂的生产率高而感到悲哀。

报道最后援引了密歇根大学Mary Gallagher教授的分析。Mary说,像福耀这样的企业,在国内主要雇佣农民工,农民工相对来说比较顺从,不像美国员工,比较期待共享式的管理方式,因此,福耀公司恐怕从来没有感受过来自劳动者的这种压力。

 

Culture Clash at a Chinese-Owned Plant in Ohio,https://www.nytimes.com/2017/06/10/business/economy/ohio-factory-jobs-china.html?ref=business

柯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