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将受理公立部门工会会费新案

今天,最高院宣布将受理新的公立部门工会会费案(Janus v. AFSCME)。Mark Janus是伊利诺伊州公立部门的雇员,他没有加入工会但是被要求支付会费用于工会的集体谈判。他认为这是强迫他支持工会的议程,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并向法院起诉。之前这样的案子也发生在加州(Friedrichs v. 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只是当时最高院在审理时Scalia大法官突然去世,投票结果是4:4。如今保守派大法官Gorsuch上任后,恐怕工会一方败诉可能性非常大了。

这几年的实践证明,一旦非工会会员无需缴纳会费,加入工会的人数将会大幅下降。这次又轮到美国工会里面实力尚存的公立部门工会,工会的未来不容乐观。

此外,在地方法院,工会也连续输了两起诉讼。威斯康星、西弗吉尼亚等州通过工作权利法后,允许非工会会员不用缴纳会费。工会认为,这等于是州政府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征收了工会的财产,违法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工会相继在威斯康星、西弗吉尼亚等州起诉这些州法,并且分别在威斯康星和西弗吉尼亚基层法院胜诉。上周,西弗吉尼亚最高法院以3:2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审判,威斯康星州上诉法院同样推翻了基层法院的判决,法官Mark Seidl认为工会对于非工会会员的会费没有宪法上的权利(constitutional entitlement)。

在学术界,Catherine Fisk和Benjamin Sachs提出,既然趋势已经不可阻挡,国会是否修改法律允许工会只代表工会会员进行集体谈判,而不需要代表整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进行集体谈判。

Fisk, Catherine L., and Benjamin I. Sachs. "Restoring Equity in Right-to-Work Law." UC Irvine L. Rev. 4 (2014): 857.

柯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