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高院2017-2018工作年度即将结束之际,最高院终于发布了 Janus v. AFSCME的审判结果。在公立部门工作的劳动者,如果不想加入工会也不想缴纳工会会费,不用再担心工会强制他缴纳会费了。
工会会费案和独特的工会结构有关。美国工会在工作单位中具有排他性的地位,一个单位里只允许成立一个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包括未参加工会的劳动者)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而未参加工会的劳动者,不缴纳会费也能获得集体谈判的利益,就产生了“搭便车”的问题,如果不解决,逐利心理会让劳动者倾向于不加入工会同时享受工会带来的利益。因此,工会强迫单位里的非工会会员也缴纳会费。
2015年,最高院受理了弗利德利奇斯诉加利福尼亚教师协会一案(Friedrichs v. 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原告瑞贝卡•弗利德利奇斯是加利福尼亚州一所公共学校的教师,因为与教师工会意见相左而退出工会。之后向法院起诉,指工会向非工会员工收取代理费这一行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理由是,公立部门工会如何使用工会的经费体现了工会的政治主张,是一种公共言论。而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意味着公立部门不能强迫个人为其不认同的政治主张买单,因此公共部门工会不得强迫非工会员工缴纳代理费。
当时,最高院有五位反对工会的保守派法官和四名支持工会的自由派法官。当人们以为公立工会一方即将败诉时,保守派法官斯卡利亚突然去世,最高院投票结果为4:4,并没有形成一个不利工会的判决。
2017年,这类案件又卷土重来。9月份,最高院宣布将受理新的公立部门工会会费案(Janus v. AFSCME)。马克亚努斯(Mark Janus)是伊利诺伊州公立部门的雇员,他没有加入美国州县和市政工人联合会(AFSCME)工会但是被要求支付工会会费用于工会的集体谈判。他认为这是强迫他支持工会的议程,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并向法院起诉。考虑到最高院新任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属于保守派,如今,保守派法官人数再次占优,这次公立工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果然,保守派5票对自由派4票,工会一方败诉。
由Alito大法官撰写的多数派意见再次肯定了工会会费和公共言论的关联。直接的关联是,公立部门的雇员由州政府拨款,由工会代表雇员与州政府就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体谈判,这直接关系州的财政问题,当伊利诺伊州政府想削减预算时,工会明确表示了反对,工会还反对州的保险金改革和税改等议题。Alito写道,如果认为公立部门关于这些议题的言论不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这恐怕也是不符合现实。判决书还例举了其他情况,比如教师工会会对教育政策发声,有些工会甚至还对气候变暖等社会议题发声。这种情况下还要求不支持这些主张的劳动者缴纳会费支持工会的主张,有违言论自由的原则。
判决书还指出,虽然1977年最高院在Abood v. Detroit Bd. Of Ed.一案中确认非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合宪性,但是今天的公立工会比当年更加强大,并且用于政治言论的财政支出也越来越多。当年Abood案件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存在缺陷,并且在近几年的其他案件(比如Knox v.Service Employee案和Harris v. Quinn案)中饱受批评,因此有推翻先例的必要。
而对于工会所主张的搭便车问题,即不缴费的劳动者同时还能享受工会集体谈判的待遇,判决书回应说,相比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搭便车问题就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了。
当然,最高院使用言论自由来削弱对劳动者的保护,Janus案不是第一个案件,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案件。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 Garden, C. (2016). The Deregulatory First Amendment at Work. Harv. CR-CLL Rev., 51, 323.
非工会会员不用再交会费,这将严重打击公立部门工会的实力。考虑到美国工会整体上已经非常弱,而公立工会算是还不错的一支,可以预见该判决对工会整体的负面影响都很大。
补记:今天,最高院大法官安东尼 肯尼迪宣布将辞去大法官职务。在劳动法案件中,肯尼迪大法官一直持保守派的观点,这也导致这几年劳动法的案件,自由派经常以4:5的票数落败。但是肯尼迪大法官在涉及民权案件时,有时候持摇摆立场,至少在同性恋婚姻案件中支持了自由派的立场。笔者认为,川普肯定会提名保守派法官,目前还控制着参议院的共和党肯定也会争取在今年的中期选举之前任命新法官。就像Neil Gorsuch,保守派法官推行小政府大社会,对劳动保护没有什么好感。而一些民权案件,特别是反歧视案件,会不会在新法官上任以后全面倒向保守派,非常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