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最高院在Janus v. AFSCME一案中明确了在公立部门工作的雇员,如果没有加入工会,不需要缴纳工会的会费(Janus案判决出炉,公立部门工会再受打击)。对于公立部门工会来说,财务上的负面影响不小。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宾夕凡尼亚州已经停止从州政府中2万4千名没有加入工会的雇员收取工会会费,这还不包括市政府一级的雇员。纽约州则停止了从州政府中3万1千名没有加入工会的雇员收取工会会费[1]。
公立部门工会的麻烦还不仅仅于此。首先,和Janus案件有关,既然工会无权收取非工会会员的会费,那么之前收取的工会费能否被退回?上个月在加州,已经有7名教师起诉教师工会要求退回过去三年的工会会费。一般人会觉得法不溯及既往。但起诉方认为,工会会费是一个宪法问题而不是合同法问题,强迫非工会会员缴纳会费违法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
一个最新消息是,本月在俄勒冈州,俄勒冈州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的一名员工已经赢得了工会的退款。非工会会员DeboraNearman起诉要求工会退还他的会费后,Service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一方选择调解结案,向Debora退回了两年多的会费,总计2959.81美元。
而美国医疗补助项目(Medicaid)家庭护理员的工会成为了下一个被打击的目标。目前美国大约有50万家庭护理员加入了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根据美国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s)拟出台的新政策,工会会费将无法从他们的工资收入中被自动扣除。理论上这个政策不会影响已经加入工会的家庭护理员继续缴纳工会会费,但是实际上,这会让很多人觉得不方便,降低缴纳会费的积极性,哪怕他们本身就同意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工会会费。
而一些比较支持支持的民主党州,也在酝酿一些反击措施,主要是限制工会为非工会会员服务。工会要求非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本来就是防止这些人搭便车,不缴费就享受集体谈判的成果。如今,既然有些非工会会员选择不再缴费,那就把这些人从工会的服务对象中剔除。
在纽约州,当地立法机构正在讨论的一个措施是,假如员工与雇主有纠纷,而员工没有缴纳工会会费,那么工会将不再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马萨诸塞州立法会的新意见是,虽然工会还将代表全体员工就基本工资等雇佣条件进行集体谈判,但是对于额外的福利,工会将仅仅代表会员与雇主进行谈判。此外,如果非工会会员希望工会帮助处理对雇主的投诉或者仲裁,工会也将收取费用。
总之,Janus案改变了公立部门工会的生态。美国的公立部门工会是否从一个单位里的排他性工会,变成一个事实上仅为工会会员服务的少数派工会(minorityunion),尤其值得观察。
[1] UnionsTake a Hit After Supreme Court Ruling, https://www.wsj.com/articles/unions-take-a-hit-after-supreme-court-ruling-153346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