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从业者的劳动者地位问题一直是我站关注的问题。今年以来,加州出现了新的情况。我站之前介绍过的新泽西州ABC规则已经正式被加州高院采纳(新泽西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简介)。这项规则对劳动者地位的测试更加狭窄,更有利于将共享经济从业者认定为劳动者。作为应对,共享经济代表Uber等公司正在游说,包括写信给加州州长Jerry Brown,希望推翻这一规则。
最近,《大西洋月刊》刊登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描述了加州的大麻运送司机由独立承包人转为劳动者身份的情况。可以说,这是一场非常好的社会实验,帮助我们认识共享经济从业情况的复杂性。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加州的大麻全面合法化。随之而来的是,根据最新的州法,运送大麻的司机必须是劳动者身份,而不能是独立合同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理由是,加州要求药房对他们的商品负责,所以最好是由受过训练的劳动者来处理。如果由独立合同工来运送,独立合同工可能同时运送多家药房的大麻,使得执法人员难以找到为此负责的药房。之后,药房就开始将原来负责递运大麻的司机从独立合同工转为劳动者的身份。
司机一方出现了分化。据介绍,一半的司机仍然喜欢独立合同工的角色,并且果断辞职去寻找其他共享经济的岗位。另一些人离开岗位,是因为有些药房将司机定位于兼职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在30小时以下,虽然他们仍然可以得到最低工资,但是数额不高,因此这些司机也离开了岗位。不过,很多人也选择留下,并享受到了劳动者身份带来的福利,比如工作的稳定性,受保证的工作时间,等等。
而雇主一方同样出现了分化,毕竟将司机从独立合同工转为劳动者,给企业增加了成本。有公司表示,身份转化后,成本提高了12%到15%。当然,也不全部是坏事。比如有些消费者特别是老顾客对此表示欢迎,他们更喜欢与劳动者身份的司机沟通,因为这些司机非常了解产品,并且也能为消费者的问题负责。
这篇文章还提到了Veena Dubal教授的一个类似的研究。1996年,加州地方法院判决旧金山市的出租车司机具有劳动者的身份。Dubal发现,并非全部出租车司机都欢迎这个判决。因此,对于劳工组织或者个别出租车司机,他们很难团结其他出租车司机要求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此外,一些出租车公司改变了公司架构避免出租车司机被认定为劳动者,出租车司机也很难团结起来回击这些改变。Dubal点评说,出租车司机可能赢得了法院的战争,却输掉了经济平等的更大的战争。
文章最后谈到,很多共享经济企业已经从一开始就将从业人员定位为劳动者身份,也有良好的效果。但是对于Uber等企业来说,他们如果将从业者从独立承包人转为劳动者身份,会受到来自风险资本家等方面的压力,这种转换会更加困难。
When Gig-Economy Workers Become Employees, https://www.theatlantic.com/technology/archive/2018/09/gig-economy-independent-contractors/5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