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政工人劳动保护近况

近日,美国参议员Kamala Harris和众议院Pramila Jayapal向国会提交了一份保护家政工人的草案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Bill of Rights,并且呼吁公众支持(他们的文章Change begins at home-- and on the floor of Congress就刊登在CNN网站上https://www.cnn.com/2018/11/29/opinions/domestic-workers-bill-of-rights-harris-poo-jayapal/index.html)。这份草案也引起了舆论的一些关注。(虽然本人并不看好这份草案最终变成法律,毕竟共和党还掌握着参议院。)

在美国,家政工人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无论是规定工会权利的《劳动关系法》还是规定工资和工时的《公平劳动标准法》,都没有把家政工人纳入保护范围。他们也不受反歧视法[1]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的保护。

现实生活中,家政工人的情况也不尽如人意。根据2012年的一项调查,家政工人每小时工资的中位数不足11美元,同时,几乎有四分之一的家政工人的小时工资低于所在州的最低工资。很少有家政工人能因为工作获得医疗保险或者养老保险。在工时方面,他们的日程表完全由雇主决定,休息权得不到保障。最后,家政工人的歧视问题和性骚扰问题也比较严重。

目前,家政工人的劳动保护主要还是依赖地方立法。西雅图市议会今年就通过了一个家政工人劳动保护的议案。首先,家政工人将享受本市最低工资待遇。(事实上,一部分在中介机构登记工作然后被派往实际雇主家庭提供家政服务的员工已经被认定为劳动者,他们享有最低工资待遇。此次扩展到的是不经中介直接在雇主家庭提供家政服务的员工,他们一般被认定为独立承包人)。在工作日程方面,首先,家政工人在工作5个小时后,可以获得30分钟不受打扰的吃饭时间,除非处于待命状态(oncall),这段时间不被计入工作时间。其次,家政工人每工作4个小时,可以获得10分钟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可以被计入工作时间。最后,平时住在雇主家中的家政工人,连续工作6天后,可以获得24小时的休息时间。此外,雇主不得扣押家政工人的护照和其他个人文件。

除了西雅图市,加州、康涅狄格州、夏威夷州、伊利诺伊州、马萨诸塞州、纽约州、俄勒冈州和内华达州也通过了相似的立法。这里再简单以伊利诺伊州为例。

首先,伊利诺伊州的家政工人也被纳入州最低工资法的保护。其次,在工作日程上,家政工人每周都至少有24小时的休息时间,并且每工作7.5小时可以享有20分钟的吃饭时间。此外,他们受州的反性骚扰法律的保护,州法也禁止雇主对女性家政员工支付压迫性的或者不合理的工资。


[1] 规制就业歧视的《民权法案》第七条有一个小微雇主豁免条款,也就是雇佣人数在15人以下的都不受法律覆盖,而在家政业,一般一个雇主只雇佣一个家政工人。

柯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