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席之地:谋求公共福祉的行业谈判

美国行业谈判系列的第二篇(第一篇参见美国工会新动向:行业谈判)。本文摘译自Kate Andrias的文章A Seat at the Table:Sectoral Bargaining for the Common Good (https://www.dissentmagazine.org/article/a-seat-at-the-table-sectoral-bargaining-for-the-common-good),(实际上是Kate Andrias发表在《耶鲁法律评论》上的文章的缩编版(An American Approach to Social Democracy: The Forgotten Promise of the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作者重点讨论了美国行业谈判中的行业委员会(工资委员会),既提供了历史的证据,也借此讨论了当前美国工人运动的新形态。感谢南开大学历史学院18级本科生于之雯同学帮忙翻译,本人做了校对,供大家参考。——柯振兴

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The Fair Labor StandardsAct (FLSA))以291票赞成、89票反对的压倒性优势在众议院通过,在参议院同样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罗斯福总统在1938年6月27日签署了该法案。这部新法要求劳动部工资和工时部门的行政官员界定经济体的不同行业,进而委任来自劳方、资方和社会公众的代表进入各个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负责根据行业的特定情况提出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该标准虽依旧不能超过法案规定的上限,但仍旧优于普遍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委员会成员占比由劳方、资方和公众代表均分。

实际上,行业委员会的工作是一个谈判和行政决策的混合。委员会执行查证事实的任务,并因循法定标准得出结论。但最终决策肇端于劳资双方的妥协,在此过程中代表公众的委员们扮演着裁判的角色——尽管事实上常是劳方支持者。在听证会后,只有获得行政首长的批准,委员会提案才具有法律效力。但行政首长的权力范围是有限度的,他无权对提案提出更改,只能因其未达到法律标准而予以否决。听证会则是大量工会成员和资方代表出席并且作证的集体事件。

最终,行业委员会在其公认的有限的任务中堪称成功之例。他们被普遍认为有效且高效。1938至1941年间,共有70个行业委员会建立,其工资提案覆盖了两千一百万工人。工会借助这一过程组织运动并呼吁社会关注工人困境。他们承担代表非工会工人的责任,并将这一过程视为在无工会代表的工作场所所采取的集体谈判形式。

……

现阶段,对任何赋予工人在联邦层面扩大劳动和社会福利管理权利的举动抱有期望都是不切实际的。但在州和地方层面,沿着早期新政路线的改革是切实可行的。联邦劳动法优先权使得几乎所有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劳动立法难以实现,但雇佣法并未面临相似的困境。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在内的几个州已经设立了三方委员会,该委员会被授权可以设立工资和其他事项的标准。这些委员会已经存在了好几代,并间歇性地运转使劳方和管理层坐在一起,在州行政部门的监督下,依据各行业特性设立具体标准。例如,在日益增长的由“15美元运动”(Fight for $15)组织的抗议和罢工后,为了在快餐行业推荐更高的工资标准,纽约州劳动专员在2015年行使其权限委任了工资委员会(wage board)。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劳资双方和普通群众的代表,在随后的45天中在全州范围内举行了多场听证会。由“15美元运动”组织的许多工人也参与了这些听证会。在6月21日,委员会宣布决定:如果一个品牌拥有至少30家连锁店,那么门店将执行15美元/小时的标准。这一指标将在6年时限内分阶段进行,在纽约市的推行进度相对更快。工资委员会的命令是一项重大胜利,紧随其后的是另一项突破:将全州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15美元的法案随之发布。

此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自2012年起,超过24个州和更多地区提出其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在特朗普当选总统的那次选举中,当提高最低工资出现在选票上时依然获得胜利。提供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的规章也是如此。这些新的法律在工会组织运动中日益浮现,这些运动将提升雇员权利和社会福利拟定为工会权利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如在纽约2015年餐馆员工的涨薪运动中,一些(法律)已经在工会、雇员和国家的行业谈判中逐渐浮现。

同时,近期在洛杉矶、西弗吉尼亚州、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和俄克拉荷马州的教师罢工表明了另一种工人驱动的行业谈判形式。教师不仅在某一学校或社区组织此类活动,更在其城市和全国范围内。正如新政早期的努力,新的教师工会运动颠覆了法律领域之间的传统划分,提供了一种雄心勃勃的改革构思。亦即教师不仅要求自身的公平工资和良好福利,更为学生呼吁充足的教育基金。他们还诉求在行业基础上就此类问题的协商权利。旅馆员工、谷歌雇员和机场员工也加入了几十年前见所未见的基础广泛的集体活动。这些运动也不仅仅寻求个人工作场所的更好的工作条件,更是呼吁跨行业的变革,这挑战着现行工作场所法律的基本前提。从这一基层的组织运动中,一个全新的、或者复兴的劳动法模型大纲正在浮现,这将允许工人在工作场所建立强有力的工会,也将为他们在更广义的政治经济决策谈判桌上提供一席之地。

任何未来劳动法的精确形态仍处于未知状态,但对于改革的需要毋庸置疑。从20世纪早期可以得出启示,我们或许再一次构想着一种法律体制的诞生——它既能鼓励工人的集体行动,又能使这些组织在统治过程中掌握实际权力。我们或许应当构想一种更加持久的民主和平等的政治经济体制。

Kate Andri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