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公司因滥用竞业限制协议被起诉

最近,美国伊利诺伊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起诉Jimmy John’s 公司,声称该公司要求员工签订过于严格的竞业限制协议。

办公室的声明显示,该公司的所有员工,从三明治店的店堂员工到外卖员工,都被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作为雇佣条件的一部分。这个协议禁止这些员工在被公司雇佣期间及终止雇佣后两年内为另一个快餐店公司工作。特别是,这个竞业限制要求这家公司的员工不得为公司附近两英里内至少有10%的营业收入来自各类三明治的商店工作。Jimmy John’s为何制定如此严苛的竞业限制协议?总检察长认为,通过将这些低收入员工锁定在他们的工作并且禁止他们在其他地方寻找有更高报酬的工作,公司没有动力再去提高工资或者福利。总检察长希望公司能将这些竞业限制协议全部撤销。

这已经不是Jimmy John’s第一次遭遇竞业限制的诉讼了。前几年,纽约州的Jimmy John’s员工就曾起诉公司,当时公司要求他们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其他三明治店寻找工作。但是联邦法院驳回了这一起诉,原因是公司本身并不打算执行这个协议。

Jimmy John’s也不是唯一一家滥用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在过去,竞业限制协议总是工程师或者公司高管联系在一起,因为原公司需要他们在离开公司后保护他们的商业秘密。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竞业限制协议发生在低收入群体身上。美国圣地亚哥大学法学院教授Orly Lobel发现:“竞业限制协议的使用已经有了一个确定的显著性的增长,不仅仅是在高级技术岗位,在服务业也变得普遍和标准化”。经济学家EvanStarr、Bishara和Prescott曾经就这一问题对员工进行在线调查。他们的研究显示,大约有四分之一的员工在他们的工作生涯中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并且有12.3%的员工现在还受到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其中,在信息行业竞业限制协议比较普遍,比如工程师群体,有30.1%的人签订过。而在低收入群体中,像个人护理或者服务行业,也已经有11.8%的雇员签订过协议,安装和修理工,有10.5%签订过,而快餐业的服务员工中签订协议的比例最低,大约有3%。

企业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本意还是保护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Hazen纸业的CEO John Hazen同样表示:“竞业限制协议能降低人才被挖走的可能。我们认为竞业限制协议是一个保护我们业务的重要方法。作为一个企业我们投资了大量资金到设备、知识产权和人才,我很担心失去我们投资过的那些人才”。Staar的研究显示,在那些允许强制执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州,如果公司与雇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会增加对雇员的投资,比如增加对雇员的培训,而这些培训对于雇员将来提高报酬是一件好事,虽然如果将来从事其他更高收入的工作,这些培训就显得不一定有用。

但是,当企业滥用竞业限制协议,要求低收入群体也签订这样的协议时,问题就出现了。首先,美国财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里,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掌握商业秘密,这暗示商业秘密不能解释大部分的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动机。假设公司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真的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那么这些员工应该被认为是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岗位也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但是,实际上,有15%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没有四年制大学教育的学历,而14%签订协议的人年收入少于40,000美元。这些数据说明,要求这些群体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本身没有用处。

其次,这样的协议还会对这个群体产生负面影响。正如上文中伊利诺伊州总检察长所指出的,签订协议后,员工的谈判能力会下降,因此会导致员工获得更低的报酬。财政部的报告认为,严格的竞业限制协议与员工较低的工资增长水平和较低的初始工资呈正相关。此外,有报告还显示,竞业限制协议会导致工作的流动性减少,而员工更有可能选择其他工作而偏离原来的职业规划。

而对于企业家关心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万一某些低收入群体确实也掌握一点商业秘密,怎么办?《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指出,可以用其他方法代替竞业限制协议会促进商业秘密的保护,比如,为了保护机密文件和公司的战略,可以起诉前员工违反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柯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