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动关系委员会(负责工会争议的机构)的总法律顾问办公室(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发布了一个建议备忘录(Advice Memorandum),认为Uber司机不属于劳动者,并要求劳动关系委员会的分支机构驳回Uber司机要求确认劳动者地位的起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美国的劳动关系认定有两大系统。上次我们介绍的劳动部文件,针对的是基于《公平劳动标准法》的Uber司机的工资工时问题,判断劳动者身份的标准是经济现实标准。(参见劳工部意见书倾向认为网约工不属于劳动者群体)。而这次我们介绍的是劳动关系委员会的文件,针对的是基于《劳动关系法》的Uber司机的工会组建权问题,判断劳动者身份的标准是控制权。
控制权标准又因为普通法中的代理关系而来,根据《代理法重述(第二版)》,控制权标准一般有十大判断标准:
控制的程度,即根据协议,雇主控制工人的工作细节的程度
被雇佣的人是否处于一个独特的职业或者业务
这种职业是经常处于雇主的指挥之下,还是由不受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
特定职业所需要的技能
雇主还是工人提供仪器、工具,以及从事工作的场地
一个人被雇佣的时间
支付的方式,是按照时间还是按照工作本身
这份工作是否属于雇主常规业务的组成部分
双方是否认为他们正在建立主仆之间(master and service)的关系
委托人是否在经营(whether the principal is or is not in business)
接下来,劳动关系委员会指出,十因素分析法是一个定性的分析而不是一个定量分析。没有一个速成的公示,所有的情况都需要被考虑并且没有一个因素是决定性的。但是,评估这些要素时有一个重要的启示性的原则,就是这个岗位是否呈现了内含于企业家精神的机会和风险。如果基于整体考虑,这些因素证明了工人被给与了重要的企业家机会,委员会倾向于认为他们不属于劳动者,而属于独立承包人。(关于企业家机会在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重要意义,请参见前文“entrepreneurial opportunity”在劳动关系认定中的比重)
委员会还强调,在处理Uber司机案时,还有两个因素需要被赋予很大的权重,一个是雇主对工作方式和方法的控制,一个是公司的报酬机制和车费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两个因素,委员会具体考察了Uber司机的法律地位问题。
首先是公司对Uber司机的控制问题。委员会指出,Uber公司提供了Uber司机获得经济获益的重大机会和企业家式的独立性。首先,Uber司机可以自由设定工作日程,其次,司机可以设定工作地点,最后,Uber司机也可以经常为Uber公司的对手Lyft公司工作。
委员会强调,Uber公司的机制扩大了司机的企业家机会。比如,当某个地区急需大量用车时,Uber公司会上调价格,Uber司机可以根据公司app上的热点地图来了解何时何地出现价格上升的情况。而在特定地区和特定情况下,Uber公司会提供最低收入保证和其他经济激励来促使Uber司机保持在线状态。Uber司机是否利用这些机会,取决于Uber司机的商业判断,这些司机可以自由设定自己的工作日程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在Uber系统之外寻找赚钱的机会。
当然,委员会也承认,Uber公司或多或少也会有管理行为,比如设定基础价格,但是因为Uber司机拥有如上所述的种种自由,公司的个别控制行为的影响已经被最小化了。并且,Uber司机还可以为对手公司工作,进一步减少了公司某些管理行为的影响。
还有观点认为,Uber公司要求Uber司机保持车辆整洁、允许顾客给司机打分等行为也体现了Uber公司对司机的工作方式方法的控制。但是委员会并不认可这样的观点。首先,上述的“管理”行为是无法被强制执行的——除非有司机因为被顾客投诉或者长期被顾客打低分而被公司取消资格,这区别于在一个工厂里雇主控制工人的工作细节的情况。换言之,如果没有顾客投诉,公司根本不了解司机执行这些标准的情况。并且,这些标准也比较一般化,不会显著影响司机的企业家机会。
接下来,委员会考察了第二个因素:支付方法。一般来说,如果是独立承包人,雇主是固定地收取一些费用,如果是劳动者,那就是佣金形式。Uber公司从Uber司机的每一笔收费中获得一个份额,表面上看是一种劳动者模式。但是委员会认为,何种收费支付方式,不能被认为是企业控制的一个标志。相反,公司对司机的企业家机会所施加的实际控制才是劳动者身份认定的决定性因素。
最后,委员会还考察了其他因素。比如是司机本人提供了主要的劳动工具也就是汽车,司机同时承担了自己车辆的维护成本。Uber公司虽然提供了APP、商业保险等,但是主要还是司机本人提供,也是由司机本人承担大部分风险。又比如,在开车过程中,司机是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而不是公司的指示去开车。除非是遇到问题,司机不会主动联系Uber公司或者公司的代理商。最后,Uber公司既不代扣代缴税收和社会保险,也不提供诸如带薪病假等福利。这些因素都支持Uber司机的独立承包人地位。
综上,委员会的总法律顾问办公室认为,Uber司机属于独立承包人。如果Uber司机起诉要求委员会承认他们的劳动者地位,各个分支机构应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