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笔者在UIUC 法学院读LLM时期修《比较劳动法》时所使用的教材,现在读起来依然觉得是一本比较好的比较劳动法的书。
关于比较劳动法,比较流行的一本教科书是Roger Blanpain领衔主编的《The Global Workplace: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mployment Law Cases and Materials》。这本书已经出到第二版,可惜Blanpain老教授已经于去年年底去世。这本书基本按照国别设计架构,一开始是总论,接下来依次是北美洲(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欧洲(欧盟、英国、德国和法国),亚洲(中国,日本和印度),最后一章是小结和展望。在介绍每个国家的劳动法时,基本会涵盖个人雇佣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工时,反歧视、隐私法等内容,个别国家还谈到了移民法以及争议解决方式(比如德国的劳动法院)。这本书第二版时已经有将近1000页,资料还是比较详细。
而这本《多国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一书则是另一种编排模式。这本书的副标题《在不同法律环境下的共同劳动问题》已经揭示了这本书的结构:不是以国别作为切入点,而是以问题为切入点,比较不同国家在同一问题上的不同规定。本书一共涵盖了澳大利亚、巴西、德国、日本和美国五个国家,展现了这些国家在集体劳动、反歧视、隐私权、解除保护、员工福利等方面的内容。在每一块内容后又分为几个小问题,比如隐私权一章,又分为员工背景调查、办公室视频监控、办公室恋情等几块小内容,而每块小内容都是以一个问题为出发点,比如,在背景调查部分,起始问题是一个雇主是否可以以要求雇员同意犯罪记录背景调查作为申请工作的条件?然后依次谈了几个国家的规定。
笔者认为,通过这本书,可以迅速掌握比较劳动法中几个核心的点。以工会组建为例。本书提到的澳大利亚、美国、德国和日本分别代表了几种模式。美国的特征是一元工会,一个企业(谈判单位)只有一个工会,工会的地位具有排他性。日本则是多元工会,即一个企业里可以存在不止一个工会。澳大利亚则比较特殊,根据澳大利亚的《公平劳动法》第176条,有三类人可以被承认为集体谈判的代表,第一是雇主,第二是工会,这个工会至少有一名会员,第三是其他个人,比如一个员工被任命为集体谈判的代表,无论是该员工任命自己是谈判代表说者他的同事(们)任命他为谈判代表,雇主都必须承认他的地位并与其进行谈判。即使在这个企业里工会已经代表了大部分雇员,他的地位也不受影响(P52)。而德国的情况也都非常熟悉。解雇保护方面也是如此,该书详细比较了美国的解雇自由原则及其例外,也介绍了德国日本等国的解雇保护措施。巴西则是最特殊的一个国家,比如,这个国家劳动争议诉讼的数量及其庞大,在1994年到2010年之间,每年诉讼的平均数是246万件,没有一年少于200万件。而到了2011年,案件数量更是冲破了300万件。本书作者也打趣说,这么来看,巴西的劳动者这辈子至少会有一次出现在劳动法院。
书名:Multinational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the Law---CommonWorkplace Problems in Different Legal Environments
作者:
Matthew W. Finki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Urbana-Champaign
Joel Cutcher-Gershenfeld, Professor of Labor and EmploymentRelation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Takashi Araki, University of Tokyo, Japan,
Philipp Fischinger, Universität Regensburg, Germany
Roberto Fragale Filho, Universidade Federal Fluminense, Brazil,
Andrew Stewart, University of Adelaide, Australia
Bernd Waas, Johann Wolfgang Goethe University, Germ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