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EF供应链协议中的劳动条款

本文节译自美国商务部网站(https://www.commerce.gov/news/press-releases/2023/09/us-department-commerce-publishes-text-landmark-indo-pacific-economic)。美国商务部前几天公布了IPEF《供应链协议》的文本,协议应该是五月份就达成了,这次放的是全文。里面提到了劳动权利咨询委员会和解决个别企业的劳工权利不一致问题(Addressing Facility-Specific Labor Rights Inconsistencies,感觉像《美墨加协定》的快速反应劳工机制),有兴趣的可以看协议的原文。

美国商务部公开了拟议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供应链协议的文本,对于拜登-哈里斯政府的创新的经济参与方式,这意味着又一个重大里程碑和成就。在该协议的最终文本发布后,美国和伙伴国将自行启动国内程序,为该协议的签署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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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EF合作伙伴还认识到劳工权利和劳动力发展对于加强整个印度-太平洋地区有弹性的供应链的重要性。为此,该协议将建立一个独特的三方性质的IPEF劳工权利咨询委员会,由政府、工人和雇主代表组成。委员会将努力确定整个IPEF供应链中的劳工权利问题,制定建议并针对特定行业部门发布技术报告。委员会还可以发布业务咨询、最佳实践和其他相关信息。该协议还要求每个IPEF合作伙伴建立一个机制,用于接收(在另一个IPEF 国家中)个别企业劳工权利不一致(inconsistency)的指控,并建立一个流程,让IPEF合作伙伴共同努力解决任何指控。

柯振兴